向黨外人士傳達重要文件和邀請參加學校重要會議、活動制度
1、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傳達范圍的規定,及時向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傳達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通報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和重大事項。
2、學校召開黨代會、中層干部會以及涉及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列席。
3、學校召開教代會、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述職、考核會等,應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黨外代表人士參加。
4、學校舉辦重要慶典、紀念活動,應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
5、各二級單位建立本單位黨外代表人士參加重要會議和活動的制度,邀請參加本單位教科研發展規劃、學科建設等會議與活動。
向黨外人士通報情況和征求意見制度
1、學校每學期召開民主黨派和知聯會負責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情況通報會,通報教學、科研、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重大事項、聽取意見建議。
2、涉及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重大決策、涉及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舉措出臺和調整前,應廣泛征求黨外代表人士的意見建議。
3、黨委統戰部制定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充分征求黨外人士的意見和建議。
4、堅持學校黨委和各二級單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前聽取黨外代表人士意見機制。
5、各二級單位黨組織建立本單位向黨外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征求意見制度。
支持黨外代表人士發揮作用制度
1、開展理論學習、主題教育、社會實踐,鞏固與黨外代表人士合作共事的政治思想基礎。
2、支持和幫助民主黨派、統戰團體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做好所屬成員的教育工作。
3、建立黨外人才隊伍建設計劃,針對不同特點分類培養。做好黨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實職安排、社會安排。
4、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專題調研,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充分發揮黨外代表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建言獻策作用。
5、支持黨外代表人士發揮學科專業優勢,開展社會服務。黨外代表人士所在單位要給予時間保障和必要支持。
6、支持黨外人士立足本職崗位做好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為學校的建設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與黨外代表人士聯誼交友制度
1、校級黨員領導、黨委委員每人聯系非中共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校級民主黨派負責人、知聯會負責人、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中的黨外代表人士2-3名。
2、二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聯系本單位有影響有代表性的黨外教授和學科帶頭人、重點培養的黨外中青年教職工等黨外代表人士2-3名。
3、校級黨員領導、黨委委員聯系安排由統戰部提出,提交校黨委確定;二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聯系名單確定后,報統戰部備案。每年春季開學初,可視情況對聯系名單作適當調整。
4、黨員領導干部對所聯系的黨外人士,每學期聯系、談心至少一次,也可以視情況需要隨時進行交談;遇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也可登門拜訪。
5、黨員領導干部要將黨外朋友的思想動態以及他們反映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統戰部及時向黨委匯報,對聯誼交友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和校領導的有關批示,統戰部負責做好協調和落實。
6、黨員領導干部要對聯誼交友情況進行記載,聯誼交友對象所在單位黨總支統戰委員或歸屬部門支部書記要做好聯絡協調、材料收集報送。聯誼交友的情況納入黨建工作年度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