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合肥學院報》的編輯出版工作,使院報工作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特制度本規(guī)程。
一、來稿處理
1.分類:隨著無紙化辦公的實現(xiàn),所有來稿按新聞、文藝類予以分類;
2.流轉:來稿登記后,立即按稿件內容轉送有關版面的編輯;
3.編輯:編輯人員審閱稿件并決定采用與否。凡被采用稿件,要在編輯中標明標題、作者、作者單位、通訊地址、字數(shù)等;
4.退稿:所有來稿一律不退。未被采用的稿件在電腦中保存:消息半個月,言論、通訊類半年,文藝稿件一年,超過保存期限的稿件可作廢稿處理。
二、編輯工作
1.院報實行版面編輯責任制,各版面編輯負責本版稿件的選擇、編輯、版面設計及校對;
2.版面編輯遵循新聞的真實性、思想性、新聞價值、時效性和文字水平等順序選擇稿件;
3.新聞稿件應由被報道單位(團體)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方可采用;如條件不具備,編輯應通過電話等方式與被報道單位聯(lián)系,進行核對;
4.為擴大院報的信息量,對采用的稿件篇幅作以下規(guī)定:消息類稿件控制在800字以內,重要稿件控制在1000字左右;言論類稿件嚴格控制在1500字以內,通訊類稿件一般不超過3000字,文藝類稿件一般不超過1500字。
三、版面設計
院報版面要做到莊重、大氣、圖文并茂,長短篇結合,美觀和諧。
1.正文字號以6號報宋為主,言論為6號楷體;
2.新聞版面標題以超粗黑為主,文藝版面標題可根據(jù)文章內容選擇適當字體。頭版頭條標題字號不小于0號(或0號變體),其它標題根據(jù)版面實際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3.每一版都要配發(fā)1—2幀圖片(理論與實踐版除外)。
四、校對工作
1.院報實行“三校”制度,各版面編輯負責本版面的校對工作;
2.初校要對照原稿,重點校對核實稿件中的姓名、職務(職稱)、時間、相關數(shù)字、量詞、外文拼寫等;
3.二、三校重點校對錯別字、病句、標點符號,并根據(jù)版面需要對已排版的文章進行增刪;
4.每次校對要堅持先對紅(即校對前一校改動的部分)、后閱讀的程序;
5.發(fā)排前,須對報紙的期數(shù)、出版日期及各篇文章標題再次唱校。
五、審稿工作
1.院報實行執(zhí)行總編、部領導、學院分管領導三級審稿制度;
2.審查重點為:所刊登的文章能否采用,版面安排是否恰當,某些關鍵提法是否妥當,有無重要新聞遺漏;
3.編輯部根據(jù)審稿意見,對該期院報內容進行修改并校對后,再交付印刷廠印刷。
六、稿酬發(fā)放
1.院報付印后,由專人根據(jù)稿件內容、篇幅,在每期稿酬總額范圍內,劃定每篇稿件酬金;原則上新聞稿件千字15元,言論稿件千字18元,文藝稿件千字10元,新聞圖片每幀6元,詩詞每首10元以上,文藝書畫攝影每幀10元,特別優(yōu)秀的作品千字20元。
2.經(jīng)編輯部主任審查后,制作稿酬發(fā)放表并送部領導簽字,后由專人連同發(fā)表該稿件的當期報紙2份分送給撰稿人;
3.撰稿人在領取稿酬時必須簽字。發(fā)放完畢后報財務處備案。
七、發(fā)行工作
1.院報發(fā)行范圍為全院師生員工、部分校友、全省及全國兄弟高校、合肥市及三縣中小學和安徽省、合肥市部分廠礦企業(yè),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新聞單位;
2.院內學生發(fā)送到宿舍,在職教工發(fā)送到系部、科室。
八、網(wǎng)絡版
1.院報網(wǎng)絡版與院報紙質版內容保持一致;
2.院報網(wǎng)絡版稍后紙質版發(fā)行。
九、存檔
1.每期送院檔案室存檔3份;
2.院報(含增刊、專刊)每年合訂一次,合訂冊數(shù)為10份;
3.每期三級審稿、校對小樣保存一本。
4.每年刻錄院報原始電子版2套,由編輯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