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更好地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參政議政的作用,經研究決定,凡在我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因公外出學習、考察所需經費按以下規定執行:
1、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一屆任期內外出學習、考察次數應不超過省外一次或省內二次;
2、每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一屆任期內外出學習、考察經費應不超過以下經額:
(1) 省級 3000元;
(2) 市級 2500元;
(3) 區級 2000元。
3、每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外出學習、考察需事先到黨委統戰部登記備案;
4、上述經費由學院統籌安排。
中共合肥學院統戰部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