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報一送到,院報發放負責人(黃山路校區和南艷湖校區負責人)立即組織學生發放,確保在2號上午10:00前發到學院各行政部門。
2、在院報出來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黃山路校區和南艷湖校區的學生宿舍發放,即2號晚上7:30前,各發行員把發放登記本上交給院報發放總負責人。
3、院報發放總負責人仔細檢查后,在3號前把登記本交給有關人員,由有關統計工作量后一起做“院報發放勤工儉學表”。
4、院報郵寄工作:院報發放總負責人安排相關人員完成。先打印出需寄出的單位地址——貼地址——裝報紙并封口——分類、清點數量——記錄工作量后,并將郵寄情況及相關人員工作量報交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