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播臺每天播音時間安排一名監制與播音員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播音工作。
(二)學生監制和節目播音員的具體責任為:
1、協調部門之間的具體事務。
2、做好廣播臺播音登記表的填寫工作。
3、如遇重大問題及時向臺長匯報,必要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匯報。
4、節目監制需要做到:①每天的節目導播;②審查監聽當天廣播節目;③處理突發事件,保證節目和儀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三)節目記錄要求認真填寫,具體內容為:
1、當班人員的姓名和值班日期必須準確填寫。
2、編輯情況包括編輯是否準時到達、制作節目的態度以及機器的操作情況。
3、主持情況包括主持人是否準時到達、主持人做節目時的態度。
4、節目情況包括錄制的節目是否按時完成、直播的節目是否準時開始、節目質量如何以及放音質量如何。
5、機器情況包括制作節目的機器是否有異常以及問題所在。
6、紀律情況包括臺內是否有違紀情況,是否保持良好氣氛。
7、衛生情況包括臺內地面是否清潔以及物品擺放是否整齊。
8、其他情況包括臺內設備是否有借出、是否有外來人員以及是否有意外情況等。
9、值班意見主要是征求臺員對廣播臺意見和建議等。
10、節目中出現的失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