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訪原則
1、新聞中心學生記者采訪以學校及各系(部)重要會議和活動為主。
2、各院(系)、單位、部門主辦或以學院名義承擔、邀請社會媒體參加的會議(活動),學生記者應在宣傳部老師指導下,提前準備新聞通稿和相關背景資料,做好采訪報道工作。
3、采訪人員應該積極配合活動主辦方和相關老師進行錄音、文字整理、像、拍攝等工作,及時主動地向主辦單位提供稿件。
(二)稿件基本要求
1、新聞稿件要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師生的“三貼近”原則,充分關注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涉及學院的新聞要突出體現我院的形象和發展,反映學院的辦學水平和實力。
2、新聞稿件要突出新聞性,內容要真實、準確、客觀,避免對新聞事件進行主觀判斷和評價。構成新聞要素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過程必須真實;新聞稿件中引用的資料、史實、引語、數字,稿件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職務、職稱,以及有關單位部門的名稱(一般要求全稱)等均應準確無誤。
3、新聞稿件格式要規范,文字要嚴謹簡練、鮮明生動、通俗易懂,注重可讀性、吸引力和創新性。
4、新聞來稿要突出時效性,一般學生活動稿件要求每晚8點之前送到記者團辦公室。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應隨時報道,投稿一般不超過24小時。應在完稿第一時間交主管部門審閱,修改完善并征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后及時發送宣傳部郵箱掛網,特殊情況不超過2天。
5、新聞稿件一般應配發相關圖片,圖片一般在1~3張,重要新聞最多不超過6張。圖片內容要緊扣新聞主題,突出主要人物和新聞事件的進程。圖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適中,并附有圖片說明。注意圖片應以jpg格式作為附件與文字稿一并發送。
(三)采訪須知
1、記者證隨身攜帶,沒有記者證不得承擔采訪任務。
2、證件丟失,要及時上報本組組長,由組長記錄并告知分管團長助理,補發記者證;記者證要妥善保管,減少損壞,已經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予更換。
3、以組為單位,每一月申報選題一次(可一人一選題、一人多選題、多人一選題、多人多選題),各組分配任務時與其他組有沖突的,需由兩組組長協調達成一致后,方可進行采訪。
4、采訪時(電話采訪、當面采訪),一定要說清自己的身份、姓名,當面采訪必須出示證件;注意語言大方得體,尊重被采訪者,維護記者團形象。
5、當日采訪,當日完稿;稿件拖拉兩天以上,組長有權將采寫任務轉交他人;需要補充采訪的,要及時補充所缺信息。
6、多采訪、多撰稿,每位學生記者每半月至少要交有質量(按播出或刊登計)的新聞稿件一篇(兩人以上和寫的按半篇計),實習記者每月至少要提交2篇以上有質量的稿件,反之視為自然淘汰。
7、記者退團,記者證應及時歸還。
8、除正面報道外,其他材料一律寫成內參形式,要求日期、數據、人名需明確,僅記錄事實,不加個人意見。成文后交編輯部老師和黨委宣傳部部長審閱通過后上報。
附:合肥學院新聞中心記者團廣播稿件編輯規定
1、廣播稿審稿人員每晚必須到位,值班期間不得離開,有事需與其它編輯調班,無故缺到3次取消編輯資格。
2、編輯人員要嚴把稿件關,簽發的稿件需具有時效性、新聞性、價值性。
3、編輯在編輯文章后,無論內容修改的多少,一般不準署名,如果文章信息改動達到1/2以上,應征求作者意見,是否同意刊登并署名。編輯要尊重記者勞動,講究編輯職業道德。
4、每組內部進行選題討論,確定選題后上報記者團,確定后,再落實到學生編輯組稿完成。版面編輯每月申報選題一次,選題確定后,聯系相關采編組,在半月時間內完成組稿、編輯、送審工作。
5、指定專門人員每周到廣播臺取稿件1次,分類后保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