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宣傳工作必須堅持內外有別,確保黨和國家機密的原則,使宣傳工作更好地服務于學校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
一、宣傳內容要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為標準,不準涉及黨的秘密,不準報道尚未公開的黨內文件。
二、院報主要報道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院黨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報道院內新聞,不準涉及黨的機密。
三、院廣播站在選播黨報、黨刊、校報報道和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的節目內容時,要針對學生的思想學習情況組織稿件向學生廣播,不得廣播未經公開的黨內文件及黨和國家的機密。
四、院內各單位主辦的黑板報、宣傳欄,主要宣傳報道院內的重大活動,不得涉及黨的機密。
五、在各種學術討論會上,要堅持執行“雙百”方針,但不得散布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思想觀點。
六、院內出版的刊物、印刷品,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的規定,在對外宣傳或贈送時要事先檢查,防止泄漏機密。
七、宣傳部干部應嚴守黨和國家的機密,凡未公開的文件一律由專人保管,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攜帶外出和對外宣傳。
八、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及時表彰,對違反保密規定者要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