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決定》,把全黨重視和支持統戰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做好我校的統戰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的歷史條件下學校統戰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學校統戰工作的任務和特點
1 .高等院校的統戰工作是黨的統戰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黨外知識分子工作是統一戰線的基礎性工作,高校是黨外知識分子相對集中的地方,匯集著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又是培養新一代黨外代表人物的重要“源頭”。高校中的黨外代表人物,具有人才智力的綜合優勢,在社會上也具有較大影響。做好高校統戰工作,對完成黨在新世紀的三大任務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
做好高校統戰工作對高校自身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廣大黨外知識分子是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調動黨外人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保持學校的穩定。高校統戰工作的重要地位,要求學校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必須充分重視統戰工作,把統戰工作列入黨的各級組織的重要議事日程。
2 .學校統戰工作要堅持黨對統一戰線的領導權,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統一戰線工作的方針政策,弘揚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緊密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做好黨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實做好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工作;認真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積極開展對港澳臺和海外的統戰工作;加強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研究;做好統戰信息工作。
3 .學校統戰工作的主要范圍是: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高中級知識分子;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名人遺孀、后裔等。工作的重點是有成就、有影響的黨外代表性人物,如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組織負責人,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學科帶頭人或重要業務骨干等。
4 .學校統戰工作是黨的特殊的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要以耐心細致、平等待人、體諒包容、求同存異的態度與黨外人士協商問題,合作共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既要關心黨外人士的工作和生活,又要關心他們的思想。要把關心支持和引導教育結合起來,在學校里營造一個寬松和諧、團結合作的政治局面。
二、切實做好民主黨派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5 .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民主黨派組織的政治領導,黨委要定期研究學校民主黨派組織的工作,推動民主黨派組織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教育方針和各項政策,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維護學校的穩定,加強學校各方面人士的團結。
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有關文件規定,及時向民主黨派負責人以及符合規定的非中共干部傳達或組織他們閱讀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通報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及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組織他們進行學習討論,引導他們認清形勢,掌握方針政策,為國家和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黨委常委要分別聯系一個民主黨派或人民團體組織,加強與他們的溝通。
6 .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中發 [1989]14 號),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基本方針,支持民主黨派按照憲法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支持在民主黨派各級組織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政府部門的特約工作人員在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方面發揮作用。
支持民主黨派成員參加組織生活和有關參政議政的重要會議和活動。支持和引導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代表人士發揮優勢,開展各項社會活動。為民主黨派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和條件,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
7 .積極支持民主黨派組織、無黨派代表人士在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中發揮作用,建立和完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的各項制度和規定。邀請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代表人士擔任學校黨風監督員。擴大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的知情權和參與程度,鼓勵他們圍繞學校改革和發展的全局開展調查研究,獻計出力。
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邀請民主黨派組織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的座談會,通報學校工作,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學校黨政領導要經常舉行小范圍的談心、座談,與他們互通信息,溝通思想,交換意見,增進了解和共識。
黨總支、直屬支部每學期至少要召開一次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高中級知識分子代表座談會,由黨政領導通報本單位工作,就本單位較重要的問題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高中級知識分子少的單位,要通過專訪或談心的方式進行這項工作。
學校中層干部會議、全校性的工作會議和大型活動,要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在討論決定重要問題之前,要及時將有關文件和資料送交他們,為他們“知情出力”創造條件。學校的重大改革舉措、重大方案出臺前要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
8 .各級黨組織要協助民主黨派有計劃地穩步發展成員,積極配合校黨委組織部、統戰部認真做好民主黨派發展新成員的推薦、考察和協調工作。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協助他們把那些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德才兼備、有一定影響和代表性、年富力強、有工作能力并熱心民主黨派工作的成員選進領導班子。
9 .要加大新一代黨外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和安排的力度。黨委書記、副書記、總支書記、直屬支部書記和行政主要負責人(黨員),要固定聯系 1 — 2 名黨外代表人物,同他們深交朋友,經常聽取他們對本單位黨政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加強對他們的培養和幫助。
各級黨組織要積極配合校黨委組織部和統戰部舉薦副處級以上黨外實職干部和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等機構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
三、認真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做好學校的民族宗教工作
10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方針政策,要切實尊重少數民族師生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同時要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的教育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努力維護和加強民族團結。
11 .學校成立民族工作辦公室,在黨委統戰部指導下負責學校的民族工作。凡有少數民族學生的單位,黨總支都要明確落實聯系、分管少數民族學生工作的有關成員。少數民族學生較多的單位尤其要加強民族工作,切實關心少數民族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學校設立“民族團結進步獎”,鼓勵少數民族學生積極上進。要加強在少數民族學生中發展黨員的工作,為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培養干部。
12 .凡有少數民族學生的單位,特別是少數民族學生較多的單位,每學期至少要組織一次少數民族學生(可吸收漢族學生干部參加)或少數民族師生聯合的有積極意義的活動(如座談會、聯歡會、聯誼活動、參觀活動等)。積極支持少數民族同學開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活動。
13 .要做好有宗教信仰人員的工作,尊重他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要貫徹落實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依法加強對宗教活動的管理。絕不允許邪教進入校園。
四、積極開展對港澳臺和海外的統戰工作
14 .加強對臺工作領導小組建設,由黨委和行政分管統戰工作的領導、黨委統戰部長、學校港澳臺辦公室主任、黨委辦公室與黨委宣傳部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協調學校對臺宣傳、交流、聯絡工作。
各級基層黨組織都要進一步了解、核實本單位臺胞、臺屬和港澳同胞親屬的基本情況,從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關心他們,進一步發揮他們在“統一祖國、振興中華”大業中的積極作用。
15 .各級黨組織要了解、核實本單位的歸僑僑眷和海外華僑、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等基本情況。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通過做好歸僑僑眷的工作來加強同國外僑胞的聯系與交往。
要加強對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的工作,要進一步重視“新移民”的工作,加強同他們的聯系、交往,引導他們將實現個人價值與實現祖國現代化偉大事業緊密結合起來,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學人員通過多種形式為祖國、為學校服務。
五、切實加強黨組織對統戰工作的領導
16 .統戰工作是黨委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會議,聽取統戰工作匯報,研究部署和檢查總結全校統戰工作。重視統戰工作是堅持和實現“三個代表”的必然要求,也是黨的領導干部政治上成熟的重要體現,要把有沒有統戰觀念,懂不懂統戰政策,會不會做統戰工作作為衡量領導干部政治素養、工作水平的重要標準,把統戰工作納入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檢查考核內容。
17 .學校黨委和行政各要有一名領導分管統戰工作。各黨總支、直屬支部要明確一位書記或副書記分管本單位的統戰工作,并設一位統戰委員做本單位統戰方面的具體工作。要按具有堅定的立場、民主的作風、廣博的知識、創新的精神和人格好、人緣好、形象好的要求來遴選任用統戰干部。對基層黨支部的統戰工作,各黨總支應根據其具體情況提出具體要求,黨支部領導成員中要有人負責統戰工作。
18 .各級黨政領導要加強黨的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學習,帶頭做統戰工作。要加強對全體黨員、干部和師生員工的統戰理論、方針政策和知識的宣傳教育,擴大統戰工作的影響。黨總支、直屬支部統戰委員要聯系本單位統戰工作的實際,具體組織本單位的干部和黨員學習統戰理論、方針、政策,向黨員和群眾宣傳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和任務。
要加強新時期統戰理論政策的研究,健全學校統戰理論研究會,總結統戰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經驗。黨委統戰部要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反映黨外人士的思想動態和意見要求,全面履行“反映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系、舉薦人才”的職能。
全校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要按照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我校統戰工作的水平。